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 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 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